【浙江越秀】《国际商法》“课程思政”教师教学案例
“课程思政”教师教学案例随记 | ||||
学 院 | 英语学院 | 课程名称 | 国际商法 | |
授课教师 | 顾童 | 授课班级 | 商务英语1605班 | |
课程切入点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与违约认定 | |||
德育元素应用 | 德育元素为公序良俗及公平正义,深刻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如何切实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 |||
教学内容、 | 在施教过程中,教师团队将PDCA循环模式纳入思政教学设计之中,以课前策划(Plan)思政元素,教师学生完成材料收集等相关教学辅助实施活动(Do),课中以思辨讨论等活动检查学生掌握完成情况(Check),课后师生一起反思本次授课内容以完成改进(Action)及准备下一次课的施教从而完成整个施教路径的闭环和循环。 “一带一路”倡议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际合作宏观设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如何建立健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妥善化解法律纠纷,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意义重大。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指导性案例于2011年12月发布,至今已发布21批共112件指导性案例。本次课师生共同学习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指导案例107号《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诉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教师布置任务让学生课前搜集相关资料用于课中讨论:如何判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准据法是否适用性?此案是否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认定根本性违约? 通过讨论学生可以发现本案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公司,案件具有涉外因素。因此,得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再者,当事双方的《采购合同》签订于2008年4月1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之前,要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由于本案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新加坡和德国、美国都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双方当事人一致选择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作为确定其权利义务的依据,所以该案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审理。关于认定根本性违约问题:根据双方合同中对石油焦需符合的化学和物理特性规格约定的内容来看,中化新加坡公司仅认为HGI指数一项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对于其他六项指标,中化新加坡公司并未提出异议。虽然案涉石油焦HGI指数与合同约定不符,但该批石油焦仍然具有使用价值。其次,中化新加坡公司为减少损失,经过积极的努力将案涉石油焦予以转售,且该批石油焦转售的价格未低于市场合理价格。这一事实说明案涉石油焦是可以以合理价格予以销售的。第三,综合考量其他国家裁判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关于根本违约条款的理解,只要买方经过合理努力就能使用货物或转售货物,甚至打些折扣,质量不符依然不是根本违约。故应当认为克虏伯公司交付HGI指数为32的石油焦的行为,并不构成根本违约。 | |||
教学体会、感悟 | 结合PDCA循环模式的指导,课堂思政建设良好的气氛以及活跃的互动能够让思政元素的灌输与启发相统一,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实例让公序良俗及公平正义价值引领深入学生的内心。希望国际商法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的全体师生能够利用好各种资源,把握当下,继续追求新时代改革开放前沿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我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专业化、信息化、国际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
“课程思政”教师教学案例随记 | ||||
学 院 | 英语学院 | 课程名称 | 国际商法(英) | |
授课教师 | 陈悠扬 | 授课班级 | 商务英语1702班 | |
课程切入点 |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对比 | |||
德育元素应用 | 德育元素为爱国与法治,引导学生深刻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优越性 | |||
教学内容、 | 在施教过程中,教师团队将PDCA循环模式纳入思政教学设计之中,以课前策划(Plan)思政元素,教师学生完成材料收集等相关教学辅助实施活动(Do),课中以思辨讨论等活动检查学生掌握完成情况(Check),课后师生一起反思本次授课内容以完成改进(Action)及准备下一次课的施教从而完成整个施教路径的闭环和循环。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党是法律制度建设强有力的领导保障,法律条文才能够真正符合中国国情、真正代表人民主体地位。 如何能够结合当下的疫情斗争让学生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党的领导保障呢?因此,教师布置任务让学生课前搜集相关资料用于课中讨论疫情下政府如何保障重大安全事件的问题。在学生搜集的资料中,很多学生都能够提到了在武汉封城后,党中央指导举国上下迅速组织了包括人民解放军在内的各级医疗队伍驰援武汉,高效解决了武汉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及时阻止了疫情的进一步扩散并稳定了武汉当地人民的治疗需求。这些精准高效且是举国上下团结一心的行动,只有共产党领导的中央人民政府才能办到!那么党的领导保障如何与法治联系起来的呢?带着这样的思考,教师给学生举出例子:疫情斗争下,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各部门各机构在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下,迅速组织力量制定、修订各类法律法规,发挥制度优势,补齐短板,严格执法、依法防疫,为各级行政部门的防疫任务带去法制保障。结合递进的案例,教师和学生一起总结出结论:正是在这样一层层政治保障和法制保障下,我们才能最大限度的凝聚力量,以最快的速度控制疫情的蔓延,最终取得抗疫斗争的伟大胜利! | |||
教学体会、感悟 | 结合PDCA循环模式的指导,课堂思政建设良好的气氛以及活跃的互动能够让思政元素的灌输与启发相统一,通过鲜活的实例让爱国与法治的价值引领深入学生的内心。希望国际商法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的全体师生能够利用好各种资源,把握当下,继续追求课堂中思想政治建设的更高目标,共同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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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教师教学案例随记 | ||||
学 院 | 英语学院 | 课程名称 | 国际商法 | |
授课教师 | 顾童 | 授课班级 | 商务英语1605班 | |
课程切入点 | 产品责任法:如何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根本利益? | |||
德育元素应用 | 德育元素为纪律责任与社会公正,本次课要重点引导学生深刻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如何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 |||
教学内容、 | 在施教过程中,教师团队将PDCA循环模式纳入思政教学设计之中,以课前策划(Plan)思政元素,教师学生完成材料收集等相关教学辅助实施活动(Do),课中以思辨讨论等活动检查学生掌握完成情况(Check),课后师生一起反思本次授课内容以完成改进(Action)及准备下一次课的施教从而完成整个施教路径的闭环和循环。 通过学习17年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案列,充分理解我国食品安全法如何在食品安全意识、认定范围、责任主体以及赔偿等方面切实突出且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的。教师应充分夯实学生的产品安全责任意识,进而“以小见大”提高学生的民族责任感,提升民族文化自信,勇于担任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 教师布置任务让学生课前搜集相关资料用于课中讨论:该案中的食品为合格还是不合格产品?此案中的进口商和销售商责任承担如何分配? 通过讨论学生可以发现本案中虽然该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可以进口,但是因为其中的成份姜黄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确定的国家标准。因此,仍然应该的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根据此认定,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索赔。此案中“经营者”的范围能否扩及进口商是确定责任承担主体的关键所在。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进口商的行为旨在获取营利,故可推定其属于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经营者”范畴。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消费者提供的充分保障,并且能够促成整个社会的安全意识的提升。关于责任承担的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要根据责任人各自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但是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故该案中的食品进口商与销售商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 |||
教学体会、感悟 | 结合PDCA循环模式的指导,课堂思政建设良好的气氛以及活跃的互动能够让思政元素的灌输与启发相统一,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学生应该能够“以小见大”牢牢树立安全意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梳理责任担当,勇于承担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 |
“课程思政”教师教学案例随记 | ||||
学 院 | 英语学院 | 课程名称 | 国际商法 | |
授课教师 | 李梦楠 | 授课班级 | 商务英语1601-1603班 | |
课程切入点 | 合同法与合同使用 | |||
德育元素应用 | 德育元素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学生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及内涵 | |||
教学内容、 | 在施教过程中,教师团队利用Sandwich教学法分四个阶段对学生进行指导,通过遵循知识的社会建构性引导学生进行合作学习,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从而加深思政学习在课堂中的渗透: Step1:在教学目标的指导下组织课堂。向学生布置合同法术语的学习任务后,指明线上学习资源来源,提供线下教材与案例资料,布置当堂任务引导学生对合同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探索,让学生充分意识到契约精神在中国开展国际交流与协作的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Step2:布置学生分组学习任务,在组内讨论后重新分配课堂进行交叉学习。利用课内与课外案例引导学生对“一带一路”政策的认知,着重强调合同精神和合同法的有效结合是具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意义的。 Step3: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课堂集中汇报,引导全班交流学习。在课堂互动中点明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而这种良好国际关系的建立离不开合同作为贸易纽带。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要以合同的建立与实践作为基本保障,在合同建立的过程中要顾及各国之间的文化与习俗差异,避免操作中产生误解,最小化贸易摩擦,最大化合同法对贸易实践的保障。 Step4:通过课堂总结与反馈回归教学目标。引导学生重回课本概念进行理论总结,分析实践过程中合同使用的局限性与其他相关问题。在总结中学习先人的经验,由点及面,认识到国际贸易地位的巩固离不开贸易合同带来的长期贸易合作稳定性的帮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振中国国际地位、掌握国际话语权提供实践指导。 | |||
教学体会、感悟 |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中,高校大学生身兼重要使命,凸显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课堂思政的内容就是要把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国主义情怀等正能量元素融入专业课程中。国际商法课程围绕学生展开思政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通过自己的眼睛和耳朵看世界,从而使学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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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教师教学案例随记 | ||||
学 院 | 英语学院 | 课程名称 | 国际商法 | |
授课教师 | 李梦楠 | 授课班级 | 商务英语1601-1603班 | |
课程切入点 |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案例 | |||
德育元素应用 | 德育元素为依法治国,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与遵纪守法意识,为维护国家利益而不懈奋斗 | |||
教学内容、 | 本次课程主要教学环节由学生主导完成,将翻转课堂与思政教育相结合。首先在学生进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学习的前提下引入往届学生作品的点评与案例分析利用案例揭示现有的国际贸易反倾销案例的本质,引导学生对中外反倾销情况的分析并树立起学生的民族自豪感与社会荣誉感。课程设计将分别从“课前-课中-课后”三阶段进行展开: 1.课前自主案例学习环节:本课程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指导下,以真实场景为依托,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前几届学生设计的视频,要求学生分析其法律本质,学习倾销的判定方式,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社会必要性。 2.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学生以6人为单位组成小组,分配迷你法庭中的角色,按照真实反倾销案例的陈述编写剧本,以视频形式进行拍摄并上交,并以小组形式在课堂上分享各自案例中部分西方国家采取措施的无理和傲慢,认识到我国现有法治体系的优越性,激发学生的主人翁意识,鼓励学生拿起法律武器为中国的自由贸易权力做斗争。 3.课后任务完成与考核:在课后收集学生作业,建立起作品档案袋,实现档案袋评价(portfolio assessment)模式,选择优秀视频典型进行当堂分享,引导学生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中加大加深法治元素的必要性,意识到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 |||
教学体会、感悟 | 习总书记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自提出以后,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等全球合作理念与实践而不断丰富,逐渐为国际社会所认同,成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国际新秩序的共同价值规范。反倾销案例中体现出来的不和谐价值观与国际社会主流价值观是相违背的,通过对反倾销案例的学习,也就加深了学生对于依法处理国际关系,依法约束贸易行为,深化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认知,为学生建立起国际视野,透过法制看国际事件的本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课程思政”教师教学案例随记 | ||||
学 院 | 英语学院 | 课程名称 | 国际商法(英) | |
授课教师 | 陈悠扬 | 授课班级 | 商务英语1701、1702、1703班 | |
课程切入点 | 公司的特点:营利或是公益? | |||
德育元素应用 | 爱岗敬业、协作守信 | |||
教学内容、 | 本次教学设计对象为第五单元公司法,学生通过学习本章可以了解商事主体公司的基本内容框架,包括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分类,公司治理,公司的产生、运行、变更、消亡等内容,能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案例,看懂并完成公司注册步骤。 结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分类,公司治理等内容,结合企业责任的问题探讨,关注时下疫情中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问题,负责任的企业在目前国家与人民的困难时期,转产生产口罩,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线上的工人加班加点赶制口罩,这些都是企业和个人社会责任的体现。分析对于各类公司在社会主义现阶段存在的必要性和意义,探讨公司的设立不仅为了营利,公司对于社会的责任感是公司长久存续的一个必要因素,即公司应回馈社会,尤其在当下这个疫情特殊时期,更应该展现出一个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如企业转产生产口罩,企业募捐,酒店作为隔离观察使用等事件,邀请同学举例探讨。 | |||
教学体会、感悟 | 教师及时将当下的这些元素与该章节的重点内容结合起来,使课堂的理论融于实践,有助于学生更好地关心时事,理解时事,激发学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并促进学生在将来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理解爱岗敬业、协作守信的价值观。 |
“课程思政”教师教学案例随记 | ||||
学 院 | 英语学院 | 课程名称 | 国际商法(英) | |
授课教师 | 陈悠扬 | 授课班级 | 商务英语1701、1702、1703班 | |
课程切入点 | 合伙企业或是公司? ——破产后的法律责任问题 | |||
德育元素应用 | 包容平等、专业执着。 | |||
教学内容、 | 本次教学设计对象为第六单元合伙企业法,学生通过学习本章可以了解商事主体合伙企业的基本内容框架,包括合伙企业的定义、分类、特点、成立、运行、变更、消亡等内容,要求学生在学习合伙企业法之后能够对比公司法的相关制度,总结归纳,分析新闻中提到的各类企业,区分合伙企业和公司,探讨设立合伙企业和公司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如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合伙企业的债务应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公司的债务只需要股东们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由此引出各类企业在疫情现阶段的发展状况,了解疫情下各类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存续问题,邀请学生探讨合伙企业和公司若是面临破产,之后的涉及的法律问题。 | |||
教学体会、感悟 | 教师团队剖析本次课的重点思政元素为包容平等、专业执着。教师及时将当下的这些元素与该章节的重点内容结合起来,使课堂的理论融于实践,有助于学生更好地关心时事,理解时事,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也能促进学生理解当下社会主义环境下的市场包容平等、企业专业执着的价值取向。 |
“课程思政”教师教学案例随记 | ||||
学 院 | 英语学院 | 课程名称 | 国际商法 | |
授课教师 | 顾童 | 授课班级 | 商务英语1605班 | |
课程切入点 | 合同法:当事双方权利与义务 | |||
德育元素应用 | 德育元素为社会秩序,深刻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如何切实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 |||
教学内容、 | 在施教过程中,教师团队将PDCA循环模式纳入思政教学设计之中,以课前策划(Plan)思政元素,教师学生完成材料收集等相关教学辅助实施活动(Do),课中以思辨讨论等活动检查学生掌握完成情况(Check),课后师生一起反思本次授课内容以完成改进(Action)及准备下一次课的施教从而完成整个施教路径的闭环和循环。 “一带一路”倡议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际合作宏观设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如何建立健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妥善化解法律纠纷,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意义重大。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指导性案例于2011年12月发布,至今已发布21批共112件指导性案例。本次课师生共同学习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指导案例108号浙江隆达不锈钢有限公司诉A.P.穆勒-马士基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教师布置任务让学生课前搜集相关资料用于课中讨论:如何判断该案中托运人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托运人要求更改运输合同的权利能够实现吗?此案中承运人有什么相应的抗辩权? 通过讨论学生可以发现合同法与海商法有关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规定属于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根据海商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本案中,隆达公司在涉案货物海上运输途中请求承运人进行退运或者改港,因海商法未就航程中托运人要求变更运输合同的权利进行规定,故本案可适用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条关于托运人要求变更运输合同权利的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具有运输量大、航程预先拟定、航线相对固定等特殊性,托运人要求改港或者退运的请求有时不仅不易操作,还会妨碍承运人的正常营运或者给其他货物的托运人或收货人带来较大损害。在此情况下,如果要求承运人无条件服从托运人变更运输合同的请求,显失公平。因此,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托运人并非可以无限制地行使请求变更的权利,承运人也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无条件服从托运人请求变更的指示。为合理平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各方当事人利益之平衡,在托运人行使要求变更权利的同时,承运人也相应地享有一定的抗辩权利。隆达公司于2014年7月9日才要求马士基公司退运或者改港。马士基公司在航程已过大半,距离到达目的港只有两三天的时间,以航程等原因无法安排改港、原船退回不具有操作性为抗辩事由,符合案件事实情况,该抗辩事由成立,马士基公司未安排退运或者改港并无不当。马士基公司将涉案货物运至目的港后,因无人提货,将货物卸载至目的港码头符合海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马士基公司于2014年7月9日通过邮件回复隆达公司距抵达目的港不足2日。隆达公司已了解货物到港的大体时间并明知涉案货物在目的港无人提货,但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未采取措施处理涉案货物致其被海关拍卖。隆达公司虽主张马士基公司未尽到谨慎管货义务,但并未举证证明马士基公司存在管货不当的事实。隆达公司的该项主张缺乏依据。依据海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马士基公司卸货后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应由收货人承担,马士基公司作为承运人无需承担相应的风险。 | |||
教学体会、感悟 | 结合PDCA循环模式的指导,课堂思政建设良好的气氛以及活跃的互动能够让思政元素的灌输与启发相统一,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实例让公序良俗及公平正义价值引领深入学生的内心。希望国际商法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的全体师生能够利用好各种资源,把握当下,继续追求新时代改革开放前沿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我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专业化、信息化、国际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
“课程思政”教师教学案例随记 | ||||
学 院 | 英语学院 | 课程名称 | 国际商法 | |
授课教师 | 顾童 | 授课班级 | 商务英语1605班 | |
课程切入点 | 代理法:表见代理 | |||
德育元素应用 | 德育元素为制度自信,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如何汲取创造出能够代表人民主体地位的表见代理制度 | |||
教学内容、 | 本次教学设计对象为代理法,学生通过学习本章可以了解代理法的基本内容框架,包括代理活动的参与者,代理的类型,以及关于表见代理的比较。 教师课前布置学生收集资料,课堂上讨论:我国表见代理制度是如何发展的? 通过讨论学生可以了解:关于我国是否引进国外关于表见代理的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在立法上确立表见代理制度的问题,学者间有过激烈的争论。很多学者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中“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的规定,是表见代理制度的体现。因为大陆法则倾向于缄默构成表见代理,若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以其名义进行活动,而容忍了该行为;或者被代理人尽管不知道代理人有此活动,但如果被代理人尽到相当注意,就可以知道,这时的被代理人要承担表见代理的责任。这就是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中的规定,所以应当是表见代理制度的初步规定。但也有学者认为,在普通法系中,缄默构成追认还是误认并没有统一的认识, 但无论追认还是误认,最终要求被代理人承担责任是英美法不变的原则,显然这条规定不符合表见代理的要求,不是表见代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和市场中代理行为的多样化和复杂化的情况越发明显。为了了维护交易安全,我国于1999年承认了表见代理。代理制度作为私法自治之扩张和补充,应尊重被代理人的意思,考虑被代理人的利益。交易安全是交易环境应当有的一种状态,亦即交易者基于对交易行为合法性的信赖及对交易行为效果确定性的正当期待而进行的交易,应当获得法律的肯定性评价,否则,交易活动就会因其过分的危险和不确定性而迫使交易者过分的谨慎,从而抑制从事交易活动的积极性。基于此,我国新《合同法》第49条对表见代理作了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至此,适合我国国情的,能够切实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的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 |||
教学体会、感悟 | 通过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发展为例, 全体师生了解我国司法机关为了及时公正地处理民事纠纷,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国外有关表见代理的理论与实践,如何不断发展该制度,尊重被代理人的意思,考虑被代理人的利益。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时刻代表人民主体地位的深刻体现,师生们应该认真学习,努力发挥我国法治体系中的制度优势,做到制度自信,实现祖国的伟大复兴。 |
“课程思政”教师教学案例随记 | ||||
学 院 | 英语学院 | 课程名称 | 国际商法 | |
授课教师 | 顾童 | 授课班级 | 商务英语1605班 | |
课程切入点 | 合同法:违约赔偿 | |||
德育元素应用 | 德育元素为社会秩序与公平公正,深刻体会如何利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优越性,切实解决“一带一路”建设中海运赔偿责任认定难的问题。 | |||
教学内容、 | 在施教过程中,教师团队将PDCA循环模式纳入思政教学设计之中,以课前策划(Plan)思政元素,教师学生完成材料收集等相关教学辅助实施活动(Do),课中以思辨讨论等活动检查学生掌握完成情况(Check),课后师生一起反思本次授课内容以完成改进(Action)及准备下一次课的施教从而完成整个施教路径的闭环和循环。 “一带一路”倡议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际合作宏观设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如何建立健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妥善化解法律纠纷,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意义重大。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指导性案例于2011年12月发布,至今已发布21批共112件指导性案例。本次课师生共同学习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指导案例112号阿斯特克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 教师布置任务让学生课前搜集相关资料用于课中讨论:该案中应该设立一个还是多个限额的赔偿基金? 通过讨论学生可以理解:海商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确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实行 “一次事故,一个限额,多次事故,多个限额”的原则。判断一次事故还是多次事故的关键是分析事故之间是否因同一原因所致。如果因同一原因发生多个事故,且原因链没有中断的,应认定为一次事故。如果原因链中断并再次发生事故,则应认定为形成新的独立事故。就本案而言,涉案“艾侬”轮所使用的英版海图明确标注了养殖区范围,但船员却将航线设定到养殖区,本身存在重大过错。涉案船舶在预知所经临的海域可能存在大面积养殖区的情形下,应加强瞭望义务,保证航行安全,避免冲撞养殖区造成损失。鉴于损害事故发生于中午时分,并无夜间的视觉障碍,如船员谨慎履行瞭望和驾驶义务,应能注意到海面上悬挂养殖物浮球的存在。在昌黎县海洋局出具证据证明养殖户遭受实际损害的情形下,可以推定船员未履行谨慎瞭望义务,导致第一次侵权行为发生。依据航行轨迹,船舶随后进入另一养殖区,此养殖区与前一养殖区毗邻,相距约500米,基于船舶运动的惯性及船舶驾驶规律,涉案船舶在当时情形下无法采取合理措施避让刘海忠的养殖区,致使第二次侵权行为发生。从原因上分析,两次损害行为均因船员疏于瞭望的过失所致,属同一原因,且原因链并未中断,故应将两次侵权行为认定为一次事故。之后船舶进入开阔海域,航行约9000米,时长约半小时后进入其他养殖区再次造成损害事故。在进入新的养殖区之前,船员应有较为充裕的时间调整驾驶疏忽的心理状态,且在预知航行前方还有养殖区存在的情形下,更应加强瞭望义务,避免再次造成损害。涉案船舶显然未尽到谨慎驾驶的义务,致使第二次损害事故的发生。两次事故之间无论从时间关系还是从主观状态均无关联性,第二次事故的发生并非第一次事故自然延续所致,两次事故之间并无因果关系。阿斯特克有限公司主张在整个事故发生过程中船员错误驶入的心理状态没有变化,原因链没有中断的理由不能成立。虽然两次事故的发生均因“同一性质的原因”,即船员疏忽驾驶所致,但并非基于“同一原因”,引起两次事故。依据“一次事故,一次限额”的原则,涉案船舶应分别针对两次事故设立不同的责任限制基金。 | |||
教学体会、感悟 | 结合PDCA循环模式的指导,课堂思政建设良好的气氛以及活跃的互动能够让思政元素的灌输与启发相统一,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实例让公序良俗及公平正义价值引领深入学生的内心。希望国际商法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的全体师生能够利用好各种资源,认真钻研如何增强我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国际影响力,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