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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绍兴市高校留学生 “我眼中的绍兴”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6-22    点击次数:404

各在绍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和《绍兴市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在绍留学生多角度感知越地文化,感受绍兴人文之美、自然之美和现代之美,经研究决定由绍兴市委宣传部、绍兴市教育局和绍兴市高校课程思政建设联盟主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承办,开展首届绍兴市高校留学生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目的

绍兴人杰地灵,拥有着深厚的人文底蕴、璀璨的地域文化和秀丽的自然风光。本次活动旨在鼓励留学生通过亲身体验,现场观察,以第一人称的独特视角,客观真实表现“我眼中的绍兴”,了解和认同中国文化、越地文化,进而达到提高留学生跨文化传播能力的同时,展示我市国际化办学水平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成果,着力培养“知华、友华、爱华”的国际友人。

二、活动对象

在绍高校留学生

作品内容及要求

(一)作品内容

作品内容应紧扣大赛主题,讲述留学生眼中的绍兴以及在绍求学的所见所闻。视频内容应具有正能量,不得涉及暴力、色情、宗教与种族歧视,不得有反动、违法内容,不得植入广告。

考虑到全球疫情影响,不限制视频一定在绍兴拍摄,只要围绕主题并能够反映出留学生眼中的绍兴即可。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不限,MV、访谈、纪录片、脱口秀等均可,视频作品分辨力为 1280*720 或以上,接受 MPG、MPEG、AVI、 MOV、WMV、MP4 等格式文件。时长以 4-6 分钟为佳,最长不超过 8 分钟

2.作品语言为英文、母语和中文,并需配备中英文字幕;

3.个人、团队均可报名参赛,其中团队不得超过3人;

4.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作品的配乐、音效、特效等素材由参加活动者自行添加,并保证提交的视频不侵犯第三方受法律保护的各种权益

5.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6.大赛主办方与承办方均免费拥有对视频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视频制作者承担,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加活动资格的权利。

、评审标准

视频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审

评分项目

权重

视频内容的先进性与感染力

30%

语言表达

30%

构思和创意

20%

视频作品的制作技术

20%

奖项设置

1.本次微视频大赛将评选出最佳作品一、二、三等奖和最佳人气奖若干所有提交作品者均可获得参与奖一份。

2.最佳人气奖从网络票选中选出。投票方式:微信关注“留学越秀”(或者“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公众号,每人可在推文页面选择一个视频进行投票

其他要求

1.此次比赛主要以提交视频作品方式,提交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15

2.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统一组织以学校为单位提交报名表

(附件1+视频作品打包文件(文件命名:学校+姓名+作品名)发至邮箱:liuxueyuexiu@sina.com,联系人:周瑜电话:18888702600

附件1:绍兴市高校留学生微视频大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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